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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用的商标被注册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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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2 · 1786人看过
导读:若想用的商标已被注册,可在其注册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理由为损害在先权利或恶意注册)或宣告无效(需证明对方不正当抢先注册且自己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也可与注册人协商转让(明确价格、手续等细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诉讼维权,但诉讼复杂耗时需做好充分准备。
想用的商标被注册了怎么办

一、想用的商标被注册了怎么办

若想用的商标已被注册,你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理由是其注册损害了你的在先权利或构成恶意注册。其次,若对方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你的商标,你能证明自己在先使用该商标并有一定影响,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此外,你还可与注册人协商,看其是否愿意转让该商标给你,协商时需明确转让价格、转让手续等细节。若协商不成,你可考虑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但诉讼过程较为复杂且耗时较长,需做好充分准备。

二、商标被抢注如何申请无效宣告

根据《商标法》第44条、第45条规定,商标被抢注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无效宣告,具体操作如下:

一、明确申请理由及依据

1.依据第44条:若对方以欺骗手段(如伪造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如囤积商标)取得注册,可无时限申请无效;

2.依据第45条:若违反第13条(驰名商标保护)、15条(代理人/代表人抢注)、32条(在先权利、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等情形,自注册日起5年内申请(驰名商标不受5年限制)。

二、准备核心证据

需收集:①在先使用证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销售记录等);②在先权利证明(著作权登记专利证书、企业名称核准书等);③对方恶意证据(业务往来记录、明知申请人商标存在的证明)。

三、流程步骤

1.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及证据材料;

2.商标局受理后组织双方答辩、质证;

3.商标局作出裁定,不服裁定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再不服可上诉至北京高院。

需注意法定时限及证据的关联性、充分性,以提高无效宣告成功率。

三、商标被抢注申请无效宣告需哪些条件

依据《商标法》,申请商标无效宣告,有以下条件:一是恶意抢注。若抢注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原使用人可请求宣告无效。二是侵犯在先权利。如抢注商标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在先权利,权利人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三是违反禁用条款。若抢注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请求宣告无效。四是存在代理抢注。商标代理人、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名义将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可申请宣告无效。

当遇到想用的商标被注册了的情况,除了直接放弃使用该商标外,还有一些可行的解决途径。你可以尝试与商标注册人协商,看是否能通过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获得该商标的使用权。此外,还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但这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比如证明该商标注册存在恶意抢注等情况。如果你对商标转让的流程、费用以及异议申请的具体操作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让这些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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