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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否按照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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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1 · 1582人看过
导读: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非必然按日计算,还可约定固定金额或按合同金额比例等。若合同明确约定按日计算则依约执行,无约定则按具体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此外,违约金数额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工程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否按照日计算

一、工程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否按照日计算

工程合同中的违约金不一定按日计算。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可按日计算,也可约定固定金额、按合同金额比例等方式。

若合同明确约定按日计算违约金,如约定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工程总价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则按此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按日计算,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但计算方式依具体约定处理。不过,违约金数额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或增加。

二、工程合同违约金日计算有上限吗

工程合同违约金日计算有上限。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一般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通常认为,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所以工程合同违约金日计算虽无明确绝对上限,但当过高时可请求调整。

三、工程合同违约金无约定怎么算

工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依据《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实践中,损失计算方式多样。如因工期延误,可按逾期竣工给发包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像额外增加的管理费用、窝工费用等计算;质量不符合约定,修复费用、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减产损失等可作为赔偿依据。双方就损失赔偿无法协商一致的,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当探讨工程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否按照日计算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违约金按日计算,其计算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如何确定,是从违约行为发生日开始,到违约行为纠正日结束,还是另有规定。另外,违约金按日计算的总额是否有上限,如果违约金累计过高,是否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整。如果您在工程合同违约金方面,无论是按日计算的具体细节,还是相关联的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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