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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干工程未施工部分怎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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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1 · 1562人看过
导读:包干工程未施工部分结算处理方式如下:合同有明确约定的依约执行,如约定按比例扣减总价则按此计算退款;无约定时,可按实际成本计价(确定工程量后依定额或市场价核算成本并扣减),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鉴定,纠纷可通过起诉或仲裁解决。
包干工程未施工部分怎么结算

一、包干工程未施工部分怎么结算

包干工程未施工部分的结算通常按以下方式处理。

若合同有明确约定,应依约执行。比如约定未施工部分按相应比例扣减包干总价,就按此计算退款金额。

若合同无约定,可按实际成本计价结算。先确定未施工部分的工程量,再根据定额标准或市场价格核算这部分的成本,从包干总价中扣除。也可由双方协商确定结算方式和金额,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鉴定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若因此产生纠纷当事人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解决。

二、包干工程未施工部分结算怎么扣减

包干工程未施工部分结算扣减方式如下:首先看合同约定,若合同对未施工部分结算扣减有明确规定,应按合同执行。比如约定按未施工部分的预算造价直接扣减,就依此计算。

若合同无约定,可按实际成本扣减,即核算未施工部分的人工、材料、设备等实际发生成本并扣除。也可参考定额标准,依据相关工程定额确定未施工部分的价值进行扣减。

若双方对扣减金额有争议,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鉴定,以其出具的鉴定结果作为扣减依据。若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诉讼解决。

三、包干工程未施工部分扣减有法律依据吗

包干工程未施工部分扣减有法律依据。从合同角度看,包干合同本质是双方约定工程总价的契约。若部分工程未施工,这违背了合同履行的全面性原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扣减未施工部分价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未施工部分发包方未获对应服务,若不扣减价款,承包方不当得利

从公平原则出发,让发包方为未施工部分付费显失公平。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支持发包方扣减请求,一般按未施工部分在整个工程中的占比或成本核算进行扣减。

在探讨包干工程未施工部分怎么结算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其一,未施工部分若已采购材料,这些材料的处理及费用结算该如何进行,是由发包方回收还是承包方自行处理,费用又该如何分担。其二,未施工对整个工程进度和后续安排产生影响,由此可能引发的工期延误赔偿等责任该如何界定。若你在包干工程未施工部分结算以及上述相关问题上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详细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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