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在期间如何做财产公证
婚姻存续期间做财产公证,可按以下步骤:
首先,准备材料。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等,以及双方已经草拟好的财产协议书。
其次,提出申请。双方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财产公证。
然后,公证员审查。公证员会对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最后,签名确认。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财产公证办理完毕。
二、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公证需双方同意吗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公证通常需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该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财产公证属于对财产约定的进一步证明,为确保公证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避免后续纠纷,公证机构一般要求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并签署相关文件。若一方不同意,无法完成财产公证程序。不过,若一方能证明公证事项与其合法权益密切相关且有合理理由,也可单独对自身财产权益部分申请公证,但这种情况相对少见。
三、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公证单方能否办理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公证单方一般不能办理。依据《公证程序规则》,涉及双方财产约定的公证事项,应双方共同申办。夫妻财产公证通常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分割等进行约定,属于与双方有密切利害关系的事项。
若仅一方办理,无法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公证机构难以确保约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只有双方共同到公证机构,在公证员面前表达各自意愿,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公证机构才会出具公证书,该公证书才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在了解了婚姻存在期间如何做财产公证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财产公证后是否可以变更或撤销,一般来说,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但手续和要求较为严格。另外,财产公证对于债务方面有怎样的影响,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债务,经过公证的财产是否会受到牵连等。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公证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每一个细节都不容小觑。若你在财产公证的流程、变更以及债务关联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获取更精准详细的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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