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法律界,程豪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资深法律人。他自2014年开始执业,目前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还担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等职。他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服务地区主要为南京,联系地址位于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
程豪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多年来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众多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采纳,辩护成效显著。他擅长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同时也在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有所建树。
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是程豪律师展现专业素养的一个典型案例。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调取大量通信资料并泄露给他人,收取好处费。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且认为卢XX具有自首情节。
程豪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在罪数辩护上,他提出卢XX两行为构成“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受贿数额辩护方面,主张借款冲抵和扣除第三方查询费用;量刑情节上,强调自首法定情节,提及立功情节,提交表彰材料等说明酌情情节。
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在罪名认定上驳回了“牵连犯、择一重罪”意见,全额认定受贿数额。但在量刑情节上,认定卢XX自首成立并从轻处罚,采纳了“退赃”辩护意见酌情从轻处罚。
尽管程豪的核心辩护观点未被法院完全采纳,但他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价值。他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为被告人提出所有可能的辩护点,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维护了程序正义。通过对“牵连犯”和“受贿数额”的辩护,明确了争议焦点,推动法院审慎裁判。并且成功争取到“自首”和“退赃”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更宽大的处理。同时,提交的表彰材料和陈述家庭困难,体现了人文关怀,向法官展现了被告人多面形象。
程豪律师以专业、严谨和富有责任感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让人们看到了刑事辩护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当事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他的职业成就也为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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