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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罪名是如何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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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30 · 1609人看过
导读: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认定需考量:主观上有非法占有故意,明知侵犯财产所有权仍希望结果发生;客观为秘密窃取,即自认为不被所有者等发觉暗中取走财物;数额一千至三千元以上或二年内三次以上属入罪标准;主体为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主体。
盗窃罪的罪名是如何认定的

一、盗窃罪的罪名是如何认定的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需从以下方面考量: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客观行为:表现为秘密窃取,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数额或次数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应认定为“多次盗窃”。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二、盗窃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数额认定上,一般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区可依经济发展等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标准。

行为认定方面,“多次盗窃”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器械盗窃,或为实施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器械盗窃;“扒窃”指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财物。

三、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

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此外,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无论盗窃数额多少,均应立案追诉

当探讨盗窃罪的罪名是如何认定的时,除了明确认定标准,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在司法实践中就十分关键,不同的状态在量刑上会有差异。另外,盗窃财物的价值评估也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着量刑的轻重。如果被盗物品存在折旧、市场波动等情况,价值认定就更为复杂。若你在这些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盗窃罪认定的具体细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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