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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女儿是否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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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9 · 1661人看过
导读:土地确权后女儿继承土地相关权益需分情况: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可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个人财产,女儿(无论是否出嫁)可继承,依“地随房走”可继续使用宅基地;耕地、草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期内部分成员死亡由其他成员续包,全部死亡村集体收回;招标等“四荒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女儿可继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可继承。
土地确权女儿是否可以继承

一、土地确权女儿是否可以继承

土地确权后女儿能否继承需分情况来看。若为农村的宅基地,其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无论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房屋。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可继续使用宅基地。对于农村耕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期内家庭部分成员死亡,土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而非继承;若承包户内成员全部死亡,土地由村集体收回。不过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女儿可依法继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若有出让合同,女儿在符合条件时可依法继承相关权益。

二、土地确权女儿可继承么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不能继承,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益部分情况下女儿可继承。

若为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单独继承。因为是以户为单位承包,户内成员去世,只要户还在,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若女儿已分户且不是原承包户内成员,通常不能继承。

而林地或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承包经营权,女儿作为继承人可依法继承。此外,土地上的收益,如农作物、果树收益等,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无论是否分户,都有权继承。

三、土地确权女儿可以继承吗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不能继承,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益部分情况下女儿可继承。

若为林地承包,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包括女儿)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对于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等,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若农户整户消亡,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通常不发生继承;不过,承包收益可作为遗产继承,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参与。

若为通过招标、拍卖等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继承,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含女儿)也可继续承包。

关于土地确权女儿是否可以继承,除了大家关注的继承资格判断,还有几个容易忽略的关键细节需要明确:农村土地确权通常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女儿若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承包期内,可依法继承承包经营权;若涉及宅基地确权,女儿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但翻建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此外,部分地区对“外嫁女”继承确权有特殊认定标准,需结合具体户籍、承包合同等材料判断。如果您对土地确权继承的具体条件、变更登记流程,或是遇到继承纠纷不知如何维权,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细节,精准解决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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