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程豪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934,现任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合伙人。他的服务地区为南京,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程豪律师还是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其擅长领域涵盖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凭借深厚专业知识和出色沟通能力取得显著辩护成效。
执业理念:
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
典型案例:
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自首情节的认定与辩护。案件背景: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89个手机号码的通信资料,属“秘密级”国家秘密,泄露后收取好处费107,108.02元。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其同时构成两罪且有自首情节。
当事人面临的法律困境:卢XX面临两罪指控,若数罪并罚将面临较重刑罚,且受贿数额的认定也关系到量刑。
律师介入后的关键策略与行动:程豪律师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核心问题辩护。提出罪数上构成“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受贿数额方面,主张借款9,000元扣除,部分第三方查询费用剔除;量刑情节上,强调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提交表彰材料证明其表现突出、系初犯,提及家庭困难,还争取立功情节。
最终结果或积极影响:法院认定卢XX构成两罪,全额认定受贿数额。但采纳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认可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虽部分辩护观点未被完全采纳,但程豪律师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推动法院审慎裁判,成功争取关键从轻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宽大处理,还体现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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