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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否应共同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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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7 · 1873人看过
导读:股东是否共同承担债务需分情况。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公司独立用自身财产偿债,但若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损害债权人利益,需连带。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
股东是否应共同承担债务

一、股东是否应共同承担债务

股东是否共同承担债务需分情况。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一般情况下股东无需用个人财产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过度支配与控制公司等。

而在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股东未实缴出资需担债务吗

股东未实缴出资需对公司债务担责。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债权人可要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若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要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致使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不过,若股东已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再提出相同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三、股东未实缴需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股东未实缴出资,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股东未实缴出资行为符合此情况,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在探讨股东是否应共同承担债务时,除了核心的责任承担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股东承担债务的比例如何确定,这通常与股东的出资比例公司章程规定等因素相关。此外,当公司存在多个股东时,部分股东承担债务后,是否有权向其他股东进行追偿也是一个重要问题。若在承担债务过程中涉及到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与责任分担不均,就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果你对股东债务承担比例追偿权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家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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