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隆银律师拥有本科学历,2011年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他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在成为专职律师前,他有在大型企业法务部门任职和检察机关从事案件审核工作的经历,为其执业构建了独特优势。2014年9月,他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2015年加入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2019年3月晋升为合伙人。
2018年4月,被告人王X与被害人杨XX因本村公路修建事宜产生邻里矛盾,王X将杨XX下门牙两颗打落,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杨XX委托程隆银律师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庭审中,被告人王X当庭否认殴打事实,其辩护人请求宣告王X无罪并拒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程隆银律师制定了“刑事追责与民事索赔并行”的维权策略。刑事层面,梳理全案证据链,证实王X的犯罪事实;民事层面,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项目,并认可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杨X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184.11元。
程隆银律师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信条,将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融入案件全流程。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当事人沟通,注重法律温度的传递。他还参与法院调解等工作,为社会贡献力量,成为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依靠。
程隆银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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