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骄虎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1455,服务地区为南京。
在典型案例“养老项目非吸案”中,2011年被告人甲X成立涉案公司,2014-2019年未经批准以养老项目为名吸收资金。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公司吸资1亿余元,造成损失6000余万元,庚X参与吸资900余万元,造成损失500余万元。2023-2024年各被告人投案,部分退缴违法所得。赵骄虎律师为庚X辩护,指出司法鉴定意见书问题,认为部分数额应扣除,强调庚X涉及员工投资与向公众吸存应区分,还提及庚X有从犯、自首等情节。
法院审理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未采纳部分意见,但采纳了“庚X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庚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赵骄虎律师秉持“必用吾之所学,践行吾之诺言”的执业信条。在这起案件中,他精准梳理情节,为从宽处罚奠定基础,结合多方面情况主张缓刑适用,助力被告人获得缓刑判决,维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他在执业十余年间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无罪、不起诉、不批捕取保候审、缓刑等结果,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
赵骄虎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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