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他以精湛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客户排忧解难,他就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培伦。孙培伦自2021年执业至今,拥有新疆大学法学学士学位,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他不仅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还是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
孙培伦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在复杂案件中,他擅长突破传统辩护思路,将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他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等。
2021年XX月29日,新XX公司与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承建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合同总价295,236元,工期至2021年6月15日,验收期20天,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若被告逾期付款,需承担每日按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及守约方因维权产生的费用。原告依约完成施工,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则以工程未验收、材料不符合标准为由拒绝付款,并请求调低违约金。
孙培伦接受原告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还申请证人周XX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在法律适用上,他依据合同“20日内未验收视为合格”的约定,反驳被告抗辩,并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论证原告诉求的合法性。
在违约责任主张方面,面对法院对高额违约金的审慎态度,孙培伦配合司法裁量,接受法院酌定调整,确保核心权益不受损。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他指出被告未提供有效证据,依法不应采信。同时,他充分利用合同中“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约定,提交相关证据,成功让法院全额支持15,000元律师费。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郑XX需支付工程款182,145.06元、违约金10,000元、律师费15,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被告承担。
在这个案件中,孙培伦的专业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他有效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了高效债权回收。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为客户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赢得了应有的权益。
孙培伦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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