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一年后能否追要抚养费用
离婚一年后可以追要抚养费用。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若离婚时未约定抚养费或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之后子女因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等正当理由,可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若离婚时已约定抚养费,但对方未按约定支付,抚养方可以以子女名义追要过去一年未支付的抚养费。追要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
二、离婚一年后还能不能上诉重新分债务
离婚一年后一般不能上诉重新分债务。上诉是针对一审未生效判决在规定上诉期内提出,离婚一年已过上诉期。
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形,可通过另行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债务。比如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起诉。若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处理的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重新分割债务。
三、离婚一年后还能不能起诉争取抚养权
离婚一年后能起诉争取抚养权。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可向法院起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应支持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所以,若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就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支持变更。
关于离婚一年后能否追要抚养费用,不少人可能误以为过了时效就无法主张,但实际上抚养费的追讨不受普通诉讼时效限制,哪怕离婚多年仍可依法要求对方支付。不过追要时需注意收集关键证据: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对方的收入证明、孩子的生活学习开支凭证等,若对方拒不配合,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您正面临离婚后抚养费拖欠的困扰,不清楚证据准备、执行流程等具体问题,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答疑问、梳理思路,帮您切实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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