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确认财产归属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情形下的财产归属,需先明确财产性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个人财产。
对于共同债务,应以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剩余财产仍归夫妻共有。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双方需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清偿。若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证明属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该债务为个人债务。
实践中,需收集财产取得时间、资金来源等证据,以准确认定财产归属和债务性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咋界定
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界定如下: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债权人应举证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证明属夫妻约定财产制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应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三、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通常由双方共同承担。依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债务承担有约定,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若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厘清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确认财产归属的过程中,常有两个容易被忽视的关联问题:一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债,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其对应的财产归属是否会涉及另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处置?二是共同债务清偿完毕后,双方内部对已用于偿债财产的追偿,是否需要结合具体财产的权属凭证(如房产登记、存款流水等)进一步明确归属?若你正面临夫妻共同债务与财产归属的具体纠纷,或是对上述关联问题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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