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所包含的范围是哪些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生效裁判、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其适用范围较广。
实体范围上,涵盖各类涉及第三人权益的民事案件。如在合同纠纷中,若生效裁判确认的合同权利义务影响到第三人利益,第三人可提起。在物权纠纷里,确认物权归属的裁判损害第三人物权时适用。在侵权纠纷中,生效裁判确定的侵权责任承担若对第三人不利也可适用。
程序上,适用于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但需注意,第三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且要向作出生效裁判、调解书的法院提出。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超一年还能起诉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而非一年。若超过六个月,原则上不能再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因该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规定。
不过,若存在正当理由未在六个月内起诉,可尝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救济权利。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需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存在错误且损害自身权益,且要在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限内提出。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举证责任是啥
第三人撤销之诉中,提起诉讼的第三人承担举证责任。第三人需证明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原诉讼,且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第三人应提供证据证明原生效裁判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导致内容错误的情形。还需证明自身民事权益受到损害,如财产权益受损、人身权益受损等。若第三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上述内容,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其诉讼请求可能不被法院支持。
在明确第三人撤销之诉所包含的范围是哪些后,不少人还会关注其起诉的核心前提。并非所有受生效裁判影响的第三人都能行使该权利。比如,需是原诉讼中遗漏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或虽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直接损害其民事权益的第三人;且因不能归责于自身的事由未参加原诉讼,同时生效裁判文书内容存在错误并实际损害其合法权益。如果您对具体哪些情形属于可诉范围、如何举证证明自身符合起诉条件等问题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帮您厘清维权路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