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如何不许对方卖房产
1.若想阻止离婚后对方卖房,先看房产归属。若是双方共有,可在离婚协议里写明分割方式,限制对方私自出售,对方违约可追究责任。
2.若离婚手续已办完但房产未处理,可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让法院分割房产并明确处置限制。
3.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可申请异议登记,有效期15天,期间尽快起诉。凭生效判决让对方配合变更登记或司法查封,防止卖房。
二、离婚后如何在房产证上加儿子名字
1.若离婚后房产归一人所有,此人能自由处置房产。加儿子名字属于赠与行为,双方要一起去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按要求办过户,可能要交契税等税费。
2.若离婚时房产为双方共有,需双方都同意才能加儿子名字。三人一起带相关材料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若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不能擅自加名,要按机构要求和流程来。
三、离婚后如何变更房产抵押
1.离婚后变更房产抵押分情况处理。若离婚协议或判决明确房产归属且有抵押,因涉及抵押权人权益,一般需先获其同意。
2.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抵押的,共同到抵押登记部门,提交身份证明、离婚协议、判决书等证明房产归属变更的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3.一方不配合时,另一方可依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凭法院裁定到登记部门办理。办理时要和抵押权人沟通,按要求提供资料。
离婚后如何不许对方卖房产,是不少离婚当事人关注的现实问题。需注意,若房产仍登记在双方名下,单方擅自出售可能因未取得另一方同意而被认定无效,但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支付合理对价、已过户)则难以直接追回;若房产属于离婚时约定或判决归一方个人所有,则对方本就无权处置,无需额外限制。此外,若房产涉及未成年子女份额,处置还需符合监护职责要求。如果您正担心对方偷偷卖房,或对房产登记效力、善意取得认定等细节存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梳理情况、制定维权方案,避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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