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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淳律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刑事及民商事多领域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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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9 · 1578人看过
导读: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培伦,自2021年执业,有新疆大学法学学士背景。累计代理数千案,超100亿涉案额。擅长刑事辩护等多领域,坚持专业负责理念,主办案例成果出色。

一、律师介绍

孙培伦律师毕业于新疆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0526,服务地区为杭州,现执业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是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

孙培伦律师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同时还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

执业多年来,孙培伦律师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

二、主办案例

案例为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因建设工程项目引发的工程款争议案件。2021年XX月29日,双方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原告包工包料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合同总价295,236元,工期至2021年6月15日,验收期20天,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还约定被告逾期付款需承担违约金及维权费用。原告2021年10月完成施工,被告仅支付104,276元,余款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于2022年12月起诉,请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违约金、逾期利息律师费。被告辩称工程未验收且材料不符标准,拒绝付款并请求调低违约金。

孙培伦律师代理原告,主要工作包括: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原告完成施工且被告已使用工程,申请证人出庭强化“视为验收合格”主张;精准适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依据合同约定反驳被告抗辩,引用《民法典》论证诉求合法性;合理主张违约责任,配合法院审查违约金,指出被告质量问题无证据;成功实现律师费主张,利用合同约定提交相关凭证。

案件结果:法院认定工程总价286,421.06元,扣除已付款,被告尚欠182,145.06元,酌定违约金10,000元,支持律师费15,000元,驳回逾期利息诉求。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律师费,承担大部分案件受理费

孙培伦律师在案件中的价值显著,有效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高效债权回收,切实维护了施工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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