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范围
依据《民法典》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即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如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仅归一方。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比如遗嘱指明由夫妻一方继承的房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明确夫妻个人财产范围,在婚姻关系存续及结束时,对财产归属认定和分割有重要意义,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支配的财产。认定方式如下: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因工作等获得的收入,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一方经营公司所得利润,夫妻共同投资股票、基金的收益等。
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稿费、专利转让费等。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三、哪些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明确哪些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范围后,不少人会进一步关心:这些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或离婚时会如何处理?比如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若婚后未添加另一方名字,通常仍属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可能涉及共同财产分割;再如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即便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也明确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您对个人财产的认定存在疑问,或是想了解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转化、离婚时个人财产的处理细节,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厘清财产归属的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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