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后一方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未对财产另有约定的,夫妻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共有。即便表面上由一方还贷,但婚内收入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用于还贷的资金本质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还贷对应的房屋份额及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有。若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其名下,仅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为共同财产;若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在不同情形下的继承情况有所不同。
若该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司法解释,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其去世后,该房屋作为其个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首先要将房屋的一半份额分出给在世配偶,另一半才作为去世一方的遗产进行继承。
若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通常也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上述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方式处理。
总之,关键看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来确定其是否能作为遗产以及如何继承。
三、婚后由一方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归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若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通常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但要证明购房款为婚前个人财产,需有充分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
若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婚后由一方还贷是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并非绝对,核心要看还贷资金的性质及房产初始归属。比如,若房产是婚前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仍属共同财产;若婚后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还贷,且房产仅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还贷部分可能不认定为共同财产。此外,若涉及父母帮忙还贷,还需区分是赠与夫妻双方还是仅赠与一方,这也会影响财产认定。如果您对这类财产的具体认定标准、离婚时的分割细节仍有困惑,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理清权益边界,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