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时农村房子如何分割
1.确定归属:婚前一方建造或受赠的农村房子,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婚后共同建造的,属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
2.分割方式: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都不想要房子,可拍卖后分价款;都要房子,则竞价取得。
3.宅基地限制:宅基地归集体,非本集体成员可能无法获房屋所有权,只能得经济补偿。
二、夫妻离婚时承租商铺如何处理
1.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或双方名义承租的商铺,承租权通常为夫妻共同权益。双方可协商处理,如一方承租补偿另一方,或共同承租明确比例。
2.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经济状况、经营能力等因素判决,经营优势方给予补偿的,可能获继续承租权。
3.一方婚前承租的商铺,另一方婚后参与经营,经营收益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该部分收益。
三、夫妻离婚时孩子如何分配
1.夫妻离婚分配孩子抚养权,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两周岁以下孩子通常随母亲,除非母亲不宜抚养。
2.两周岁以上孩子,父母都想直接抚养,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环境、与孩子感情等因素。
3.八周岁以上孩子,法院尊重其意愿。
4.父母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孩子。若一方有虐待、遗弃等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况,另一方能请求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时农村房子如何分割,除了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划分,还有两个紧密关联的关键问题易被忽略:一是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农村房子依附宅基地,分割需结合宅基地审批表上的家庭成员,若仅一方或部分家庭成员获批,分割时要考虑对宅基地的实际贡献;二是婚前建房婚后翻建的特殊处理。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婚后共同翻建增加了价值,分割时不仅要划分原有房屋部分,还需对翻建增值部分按双方贡献比例合理分配。若您家的农村房涉及宅基地共有人复杂、翻建增值核算不清等具体情况,别自行判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精准解决夫妻离婚时农村房子如何分割的个性化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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