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又归还的如何立案及处罚
挪用公款后又归还,符合一定情形的应当立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处罚方面,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如果在案发前已部分或全部归还本息,可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免除处罚。
二、挪用公款又退回是否属犯罪既遂
挪用公款后又退回一般属犯罪既遂。挪用公款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后退回公款,不影响犯罪既遂的认定,但可作为从轻量刑情节考虑。司法实践中,若挪用公款数额较小、时间较短,且在案发前主动归还,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认为是犯罪。但通常情况下,挪用行为完成就已既遂,退回只是对量刑有影响。
三、挪用公款又归还怎么计算数额
挪用公款又归还的数额计算,需分情况确定。若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比如,甲第一次挪用10万,第二次挪用20万用于归还第一次的10万和其他支出,案发时未还20万,那么挪用数额认定为20万。若挪用公款已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后归还部分,用于该类活动的数额仍计入挪用公款数额。
当我们关注挪用公款又归还的如何立案及处罚时,需明确几个关键细节: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如赌博、行贿),即便案发前归还,数额超33万元仍可能立案;若用于营利活动,归还后是否立案需结合挪用时间(是否超3个月未还)及数额(超5万元以上)。此外,归还行为可作为从轻情节,但主动归还与被动归还的量刑影响差异较大,主动归还可能大幅降低刑期。若您对具体数额对应的立案阈值、归还情节的量刑幅度存疑,或想了解自身情况是否涉刑,别错过专业指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专家为您精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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