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财产婚后购房如何认定归属
1.用个人财产全款买房,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算个人财产。因为钱是个人的,登记也表明是个人所有。
2.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房子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房子归付首付方。不过,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得房一方要补偿另一方。
3.用个人财产买房,却把产权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通常看作是对对方或双方的赠与,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
二、个人财产婚后花完了能要求补偿吗
1.通常,个人财产在婚后正常消费完,不能要求补偿。因为个人财产归个人,自己能自由支配,正常消费是合理使用。
2.特殊情况,若一方擅自处理另一方个人财产致其花完,受损方有权要求补偿。像未经同意赠与他人或不合理投资致损失,另一方可索赔。
3.若一方为家庭付出多,用个人财产承担家庭支出致财产花完,离婚时可按照顾原则请求适当补偿。
三、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如何分割
1.一方婚前买房属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人。
2.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人要补偿另一方。
3.补偿数额要考虑共同还贷金额、房价等因素,公式为:共同还贷补偿额=婚后还贷本息×(离婚时房价÷结婚时房价)×50%。
4.补偿方式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当我们探讨“个人财产婚后购房如何认定归属”时,除了核心的出资来源、房产登记等基本认定维度,还有两个容易引发争议的延伸问题需重点关注:其一,若婚后用个人财产购房但夫妻共同偿还了部分贷款,此时共同还贷的本金及对应增值部分该如何分割?其二,若购房时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且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这种情形下房产归属是否会发生变化?这些细节往往直接影响实际权益的划分,很多当事人易因忽略这些延伸点陷入困惑。如果您在具体场景中遇到类似疑问,或是对自身情况的认定仍有不确定,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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