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哪些属于可分割的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时,可分割的夫妻共有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部分财产。依据《民法典》,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分割: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二、离婚时,哪些财产可以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依据我国《民法典》,离婚时以下财产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一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即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二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具人身属性,仅归一方;三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比如遗嘱指明由夫妻中一方继承的遗产;四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五是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看取得时间、来源及是否有明确约定等。明确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避免不必要纠纷,保障个人合法财产权益。
三、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必须不分割的
离婚时,以下财产通常不参与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其归属明确,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等,旨在保障受害者的基本生活及后续治疗,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归一方所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明确指明由一方继承或赠与一方的财产,体现了赠与人或立遗嘱人的意愿指向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具有特定个人属性、仅供一方使用的物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具体依实际情况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财产性质及归属。
当我们明确离婚时,哪些属于可分割的夫妻共有财产之后,还有两个容易被忽略的关键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除了双方协商一致的约定分割,若诉讼离婚,法院会优先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二是若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共有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在离婚后三年内请求再次分割,且过错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这些细节直接影响财产分配的公平性,如果你对具体分割方式、隐匿财产的举证方法等仍有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理清权益边界,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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