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任的律师——孙培伦,他执业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孙培伦律师已拥有逾4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0526,服务地区主要为杭州,联系地址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他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
孙培伦律师在业内成绩斐然,他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还获得了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的称号,同时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以及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执业多年来,他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孙培伦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他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
在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充分体现了孙培伦律师的专业能力。2021年,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原告依约完成施工,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辩称工程未经验收,且原告所用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拒绝付款,还请求法院调低违约金。
孙培伦律师代理原告后,展开了一系列专业工作。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完工后双方确认的施工面积测量记录、通话录音等,还申请证人周XX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在法律适用上,他精准依据合同中“20日内未验收视为合格”的约定,反驳被告“未验收不付款”的抗辩,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论证原告各项诉求的合法性。
在违约责任主张上,律师虽接受法院对违约金的酌定调整,但确保核心权益不受损。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指出其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依法不应采信。同时,他充分利用合同中“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约定,提交相关证据,确保该项费用获法院全额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需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和律师费等。孙培伦律师有效破解了“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了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了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了高效债权回收。当事人评价称,孙培伦律师的专业能力令人钦佩,让他们在这场纠纷中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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