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他就是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卢扬超律师。卢律师已执业逾7年,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服务地区主要在佛山,律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他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卢扬超律师擅长处理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多类法律事务。他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我们通过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来深入了解卢扬超律师的专业能力。201x年10月,原告许XX通过转租方式承租了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并注册成立了公司。然而,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于2021年4月完成搬迁,但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长期协商未果。何XX已与政府签订《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取了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却拒绝向实际使用人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许XX委托了卢扬超律师代理此案。卢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一系列专业的工作。首先,他仔细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厘清了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这一步骤为许XX的诉求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接着,卢律师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他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了《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了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这一举措打破了被告拒不提供评估报告的僵局,为案件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核算应得补偿方面,卢律师更是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他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1248.29平方米),逐项论证许XX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这种精准的计算方式,避免了简单按合同面积主张导致的败诉风险。
在庭审过程中,针对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卢律师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有力驳斥,并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他以清晰的逻辑和充分的法律依据,说服了法官。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7,357.32元,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在这起案件中,卢扬超律师的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他通过确立事实租赁关系和实际投入,成功为原告确立了补偿请求权基础;主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解决了证据难题;精准计算补偿金额,避免了败诉风险;以“公平原则”和“剩余租期比例”说服法院支持部分安置与停业损失,最大化维护了客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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