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就是张耀午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以专业和负责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
张耀午律师在校期间就展现出了对法律的浓厚兴趣和卓越的学习能力,系统的学习让他对各法律领域有了深入了解,为日后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他现执业于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超10年,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为天津。多年来,他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还担任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张耀午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领域,在多年的法律实践中,他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认真倾听客户诉求,深入了解案件细节,为客户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张耀午律师承办的一起案件。这是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号为(20XX)津XX刑初XX号,由天津市XX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机关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XX分院,被告单位是天津XXX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兰XX。主要被告人中有多名也叫兰XX,其中涉案商贸公司总经理兰XX的辩护人是张耀午律师和赵XX律师。
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案件的复杂性。本案涉及复杂的票据流转和税务专业知识。他首先深入研究案卷材料,对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梳理涉案资金流向以厘清各被告人的具体责任。同时,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专业论证,在庭审中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为制定出全面的辩护策略,他多次会见当事人,深入研究相关司法解释。
最终法院于二〇XX年四月二十六日作出判决,被告单位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罚金200万元;被告人兰XX犯骗取票据承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人兰XX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法院认为,被告单位使用虚假贸易合同骗取银行票据承兑,造成金融机构重大损失;各被告人通过设立XX公司,为无票货物配票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巨大。在共同犯罪中,兰XX被认定为主犯。
张耀午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的认真负责和专业智慧,为当事人制定了有效的辩护策略,尽管案件结果会受多种因素影响,但他这种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做法,值得广大当事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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