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会面临诸多困扰。要么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要么担心律师能力不足,无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就拿合同纠纷来说,很多当事人因为对法律条文不熟悉,在维权过程中四处碰壁。今天要为大家介绍的,就是一位在合同事务、婚姻家事等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卢扬超律师。
卢扬超律师执业于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已有超过7年的执业时间,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服务地区主要是佛山,律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卢扬超律师擅长处理离婚、遗产继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等六类法律事务,在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颇有建树。
下面通过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来看看卢扬超律师是如何展现其专业能力和责任心的。201x年10月,原告许XX通过转租方式承租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并注册成立公司。然而,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于2021年4月完成搬迁,但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协商无果。何XX已领取补偿款,却拒绝向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
许XX委托卢扬超律师代理此案。卢律师首先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厘清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公司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他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然后,结合评估报告等资料,精准核算许XX应得的补偿。最后,针对何XX提出的各项抗辩,卢律师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强调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法院最终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判决何XX向许XX支付包括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在内,合计173,960.26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在这个案件中,卢扬超律师通过确权定性,确立了原告的补偿请求权基础;进行证据攻坚,破解了被告的证据难题;精准计算,避免了败诉风险;平衡说理,最大化维护了客户利益。
如需联系该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该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该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