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的管辖范围包含什么
医疗事故管辖分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上,医疗事故争议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若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则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级别管辖方面,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再次鉴定工作。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报告7日内移送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二、医疗事故的界定范围是哪些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界定需符合以下条件: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具有违法性,即违反相关规定;主观方面须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结果;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属于医疗事故: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等。
三、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归属是谁
医疗事故主要责任归属需依具体情形判断。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诊疗护理规范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医务人员履职属职务行为,其责任由单位承担。
若存在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患者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也可向生产者或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若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医疗事故发生,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当我们厘清医疗事故的管辖范围包含什么时,还需注意其管辖中的特殊衔接问题。比如跨区域医疗事故(如异地就医、多机构连锁诊疗引发的纠纷)的管辖权限划分,以及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对应的管辖层级差异。此外,管辖范围与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选择直接关联,若对鉴定机构的管辖权限有疑问,可能影响后续维权流程的推进。如果您在实际遇到医疗纠纷时,不确定自身案件是否属于某一管辖范围,或对管辖异议的提出方式、跨区域纠纷的处理步骤仍有困惑,别让疑问耽误维权时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维权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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