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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权是不是优先于职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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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5 · 1891人看过
导读:一般情况下担保债权优先于职工债权,企业破产时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有优先受偿权,职工债权包括工资等。但法律有特别规定,《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前形成的职工债权,在无担保财产不足清偿时优先于担保债权,目的是保障职工利益、平衡利益关系。所以正常担保债权优先,不过存在特殊例外。
担保债权是不是优先于职工债权

一、担保债权是不是优先于职工债权

一般情况下,担保债权优先于职工债权。在企业破产等情形中,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职工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不过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在《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前形成的职工债权,在无担保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优先于担保债权受偿。这是为了保障历史遗留的职工债权的实现,平衡职工利益和担保债权人利益。总之,正常是担保债权优先,但存在特殊例外情况。

二、担保债权是否能单独转让

担保债权一般不能单独转让。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依附于主债权存在,其效力与主债权债务密切相关。主债权转让时,担保债权通常会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当事人约定担保债权不得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那么应遵循该约定。此外,最高额抵押担保中,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在没有特别约定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担保债权随主债权转让;若有特别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三、担保债权是否优于工资优先权

担保债权与工资优先权的优先顺序需分情况。对于特定动产或不动产设立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等,担保债权优先于工资优先权受偿。因为担保物权具有物权的优先性,其设立目的就是保障债权实现,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权人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但对于企业破产情形,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而有担保的债权在担保财产范围内优先受偿,若担保财产清偿后还有剩余财产,才用于清偿工资等。

当我们探讨“担保债权是不是优先于职工债权”时,需明确合法有效的担保是核心前提。若担保设立符合法定形式、内容无瑕疵,担保债权通常在受偿顺序上优先于职工债权,但职工债权中的工资、医疗补助等具体项目,在破产清偿中也有明确的受偿层级,需结合具体场景精准判断。此外,实践中常困扰当事人的问题还有:担保债权的范围如何准确认定(比如是否包含违约金逾期利息),职工债权的申报时限及所需材料有哪些?如果您正面临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纠纷,对两者的优先顺序、具体认定标准仍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资深法律人士为您梳理细节、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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