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抗诉的条件是啥
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抗诉分为对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抗诉。
对生效裁判抗诉,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原裁判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法院未调查收集;原裁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原裁判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据以作出原裁判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检察院应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二、检察院向法院申请补充侦查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向法院申请补充侦查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是庭审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法院可以延期审理,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这通常是因为在庭审过程中出现新情况,现有证据尚不足以支持指控,需进一步收集证据。
二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有必要的,也会开展补充侦查。这体现了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保障案件质量和司法公正。
三、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有啥时间要求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要求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当我们明确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抗诉的条件是啥之后,可能还会关注两个紧密关联的问题:一是抗诉申请提交后,法院会如何启动再审程序?比如是否需要开庭审理、当事人需补充哪些材料配合;二是如果抗诉未被法院采纳,当事人还有哪些后续救济途径?比如能否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查、是否可通过其他方式主张权利。这些细节直接影响案件走向,若你在实际中遇到抗诉相关疑问。比如不知如何梳理抗诉材料、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抗诉条件,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梳理,避免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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