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界,有这样一批专业人士,他们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至今已逾16年。他的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服务地区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主要集中在北京。其所在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陈晓伟律师在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此外,他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值得一提的是,从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些荣誉的背后,是他多年来在刑事法律领域辛勤耕耘的结果。
在专业领域方面,陈晓伟律师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截止至今,他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是刑事类型案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在刑事法律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
除了在实际办案中表现出色,陈晓伟律师还积极参与媒体活动,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同时,他还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了解陈晓伟律师在实际案件中的表现。这是一起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审理法院为山东省济宁市xx人民法院。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方式对外虚假宣传,称公司具有专业操盘手,可以提供外汇交易技术服务,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陈晓伟律师作为行XX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他敏锐地聚焦罪名定性关键,判断行XX所做的事情是否有实际经营的业务,因为这关系到是集资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性,而这两个罪名的量刑是完全不同的。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通过对在案证据材料的分析,他认为对行XX是不利的。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了辩护意见。他指出,行XX受雇于xx公司和王X,受他人领导实施具体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即使认定主犯,亦应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承担责任;同时,行XX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合议庭对被告人行XX从轻、减轻处罚。
然而,法院经审理认定,行XX作为公司CEO,全面负责虚假外汇业务运营,参与搭建平台、操控交易、管理资金通道、组织宣传等核心环节,对全部犯罪数额承担责任;其行为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最终判处行XX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虽然这起案件最终没有改变罪名或获得从轻量刑,但陈晓伟律师在案件中依然体现出了巨大的价值。他精准识别法律风险,避免了辩护方向的偏差;在证据不利的情况下,坚守程序权利保障,充分行使会见、阅卷、提出辩护意见等权利,确保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在面对不利判决时,他理性应对,通过扎实的辩护明确了量刑考量因素,为后续可能的上诉或申诉奠定了基础。这也体现了刑事辩护的现实边界,在涉众型金融犯罪、损失特别巨大的案件中,即便存在坦白、退赔意愿,司法机关仍可能基于维稳与惩戒需要从严惩处,而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胜诉”,更在于“尽责”与“程序正义”的实现。
陈晓伟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刑事法律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他的努力和付出值得我们肯定和尊重。
如需联系该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该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该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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