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滨州的法律界,尹艳华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她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和合伙人,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和文学学士双学位,执业证号为1371xxxxxxx9306。自2012年从业以来,她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主要以刑事案件为主,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才能。
尹艳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斐然,她是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还担任着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市律协多个专业委员会成员等重要职务。她深耕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刑事领域,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守护。下面这起被告人冀X盗窃案,就充分体现了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案情介绍
被告人冀X因涉嫌多次盗窃被滨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他犯有五起盗窃事实,包括三次入户盗窃,总价值达7350元,并且认为他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尹艳华律师接受指派,担任被告人冀X的辩护人。
办案经过
尹艳华律师接手案件后,展开了全面的工作。她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并多次会见被告人。在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五起事实进行逐一分析时,发现被告人对其中的第一、二、四、五项事实予以认可,但对第三项指控(在杜X租房处实施盗窃)提出异议,称其动机为报复而非盗窃,且进入现场时财物已被翻动,自己并未窃取任何物品。
基于此,尹艳华律师确立了“认罪部分争取从宽,异议部分力主证据不足”的辩护思路。在庭审中,针对核心争议点——第三项指控,她重点指出,尽管被告人在侦查阶段曾有供述,但当庭已予以否认,且公诉机关提供的其他证据无法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条,不足以确实、充分地证明被告人实施了该起盗窃行为,根据“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该项指控依法不应成立。
同时,尹艳华律师还为被告人争取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她对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对认可的部分)的态度予以肯定,建议法庭依法从轻处罚。对于部分赃物已被追回发还被害人这一情节,也提请法庭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而对于被告人系累犯这一法定从重情节,她没有回避,着重强调了其认罪悔罪态度以及部分事实存在争议的情况,以平衡量刑考量。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尹艳华律师关于第三项指控证据不足的意见,对该起指控不予确认。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冀X构成盗窃罪,实施盗窃行为4次,价值7350元。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被告人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以及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罪行、部分赃物已追回等可从轻、酌情从轻的情节,判决被告人冀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6620元。这起案件的辩护工作成功地为被告人排除了一项刑事指控,并在法定幅度内为其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尹艳华律师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无论是在这起盗窃案的辩护中,还是在其他案件的处理上,她都不唯权、不唯上,在案卷中抽丝剥茧,在法庭上仗义执言。她用专业与负责践行着自己的初心,在刑事辩护和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领域,为当事人照亮了法律的前路,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法律护航者”。
如需联系尹艳华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尹艳华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尹艳华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