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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他人财物归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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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0 · 1674人看过
导读:损坏他人财物的处理因情节而异。情节较轻属民事纠纷,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依规定判定责任方承担民事责任;情节较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归公安机关管辖,会对行为人处罚款、拘留;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刑事审判。
损坏他人财物归哪个部门管

一、损坏他人财物归哪个部门管

损坏他人财物的情况一般由不同部门处理。

若情节较轻,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判定责任方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民事责任

若情节较重,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这种情况归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形,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若损坏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则由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刑事审判

二、损坏他人财物500元会拘留几天

损坏他人财物价值500元,未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一般为5000元以上),通常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损坏财物500元,若情节较轻,可能处五日以下拘留;若情节较重,如多次损坏、造成恶劣影响等,可能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具体拘留天数,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裁量。

三、损坏他人财物多少够刑拘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此时可能会被刑拘。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会立案追诉,可能面临刑拘:一是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二是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三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需注意,若未达上述标准,通常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处拘留、罚款等。

关于损坏他人财物归哪个部门管,除了明确管辖主体外,还需关注后续的责任认定与处理细节。比如,若损坏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轻微,通常由公安机关介入调解,同时损坏方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财物损失的全额或合理折价赔偿;若数额较大(如达到立案标准)或存在故意损毁等严重情节,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需承担刑事责任,面临刑事处罚。你是否对具体情形下的管辖部门适用、赔偿标准计算或法律责任界定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针对性解答,帮你理清后续处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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