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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土地财产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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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0 · 1407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土地财产归属分情况而定。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夫妻只有使用权,离婚一般不涉及所有权分割,若房屋是共同财产可分割权益。承包地方面,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夫妻均为成员按家庭人口和原份额分割,一方非成员则分割收益;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依合同约定,共同投资承包的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判决。
离婚土地财产归谁

一、离婚土地财产归谁

离婚时土地财产归属需区分不同情况。若为宅基地,其所有权归集体,夫妻仅拥有使用权,离婚时通常不涉及所有权分割。若宅基地上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房屋权益。

对于承包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照家庭人口和原承包份额分割;一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对承包土地经营收益进行分割。

若是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土地,依据承包合同约定处理,若属夫妻共同投资承包,可协商分割承包权益,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二、离婚土地财产怎样分割

离婚时土地财产分割,需区分土地性质。若为夫妻共同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其权益可依法分割。

首先,家庭承包地,以户为单位,离婚时一般不进行土地分割,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如土地上的收益等,可进行分割。

其次,若为夫妻一方婚前承包的土地,婚后另一方加入并共同经营的,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

再者,若土地为一方婚后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承包经营权,所涉权益也可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分割时,可协商确定土地归属,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判决。

三、离婚土地财产能分配吗

离婚时土地财产能否分配需分情况判断。

若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双方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离婚时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若一方不是本集体成员,分割较复杂,需遵循相关规定和集体意见。

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夫妻仅拥有使用权。若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离婚时可就房屋价值进行分割,间接涉及宅基地权益,但宅基地不能单独分割。

城市土地上的房产,婚后购买的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可分割。

离婚土地财产归谁的问题,往往需结合土地性质(如承包地、宅基地)及当地政策具体判断。比如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离婚时通常遵循“按户承包、分户分割”原则,需确认承包经营权的登记主体及家庭户内成员情况;若涉及宅基地上的房屋,还需明确房屋产权归属与土地使用权的衔接(如是否符合分户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此外,若土地后续被征收,离婚后补偿款的分配也常引发争议。如果您正面临离婚纠纷,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宅基地房屋处理等细节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梳理具体情况,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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