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之后是否有权探望孩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利,旨在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与子女的情感交流和联系,促进子女身心健康成长。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若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个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离婚之后是否还可以告对方重婚罪吗
离婚后可以告对方重婚罪。重婚罪属于继续犯,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呈持续状态。即便双方已经离婚,只要未过追诉时效,就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重婚罪追诉时效为五年,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若重婚状态持续到离婚后,从结束重婚行为起算;若在离婚时重婚行为已结束,从结束时起算五年内都可起诉。
起诉时,要准备充分证据,像对方与他人结婚登记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需注意,刑事诉讼需严谨证据支撑,证据不足可能影响诉讼结果。
三、离婚之后是否还有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双方不再具有法定继承人资格,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解除,双方不再是配偶关系,也就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不过,如果在遗嘱继承中,离婚一方被对方以遗嘱的形式指定为遗产继承人,那么该方可以按照遗嘱继承遗产。这是基于被继承人的意思自治,即便双方已离婚,只要遗嘱合法有效,指定的继承人就能获得相应继承权。
离婚之后是否有权探望孩子,这不仅关乎法律赋予的权利,更涉及实际行使中的诸多细节需要明确。比如,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如每周探望时长、假期共同生活安排等)通常需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孩子的成长需求作出合理判决;此外,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探望,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甚至在特定情形下主张变更抚养权。如果您对探望权的具体行使规则、对方拒不让探望的应对方法,或是想进一步了解如何保障孩子在探望中的权益,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实际问题,给出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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