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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再审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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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6720人看过
导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法院受理再审要什么条件

一、法院受理再审要什么条件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请再审材料后,将从以下四方面审查再审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1、审查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只有依法享有申请再审权的民事主体才能申请再审;

2、审查本院是否是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3、审查生效裁判文书是否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裁判文书;

4、审查当事人是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再审事由申请再审。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申请事由的审查是形式审查,只要当事人主张的事由属于法定事由即视为符合此项条件。另外,需要提请注意的一点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申请再审的期限,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否则将被裁定驳回。

二、申请再审的条件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现实中,申请再审的条件与法院受理再审的条件是不同的。前者主要是指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后者则是指对于当事人申请的再审,法院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受理,各位一定要注意区分。关于法院受理再审条件的内容,就为大家整理到此,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肇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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