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隆银律师,是一位在法律界深耕超过11年的资深法律人士,目前就职于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x0608,主要服务昭通地区。律所的具体位置在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龙韵雅苑一期9-10号商铺。
他拥有本科学历,至今已经承办了200多件案件。在专业领域上,他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建筑工程等多个方面。尤其擅长这些领域,能为不同需求的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程隆银律师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理念。在提供法律服务时,他不仅深入钻研专业知识,还注重传递法律的温度。在整个案件流程中,他始终坚持将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作为行动准则。接待咨询时,他会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进行案件分析时,能精准把握争议焦点;梳理证据时,特别注重细节;在庭审交锋时,凭借扎实的法理功底据理力争。
他还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等职务。这些职务充分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专业地位,也让他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资源。
下面为大家介绍他的一个成功案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辩护案中,被告XX丙公司与被告XX乙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多份《劳务合同》,承接了昆明XX相关工程。之后,XX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劳务分包给朱XX、安XX,朱XX又把XX号路电力管道安装工程分包给徐XX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提出质量整改要求,XX丙公司出具了整改承诺。2020年1月,朱XX、安XX与徐XX进行结算,确认还欠工程款XX0032.50元。由于款项未结清,徐XX将XX丙公司等告到了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称朱XX借用XX丙公司资质施工,要求XX丙公司与其他被告连带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XX丙公司委托程隆银律师与杨XX律师一起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一审诉讼。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XX丙公司与朱XX、安XX是否构成挂靠关系,以及XX丙公司是否要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接受委托后,程隆银律师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辩护策略。一是明确法律关系性质,通过提交相关证据,说明双方是劳务分包关系,不是挂靠关系,徐XX与朱XX签订的协议对XX丙公司没有约束力;二是反驳连带付款责任主张,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XX丙公司没有参与合同签订,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三是针对工程质量与付款条件进行抗辩,提出工程存在整改情况,徐XX要求全额付款及逾期利息的条件不成立;四是强化证据链支撑,梳理相关凭证证明XX丙公司已经履行义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XX丙公司与朱XX、安XX并非挂靠关系,XX丙公司不用承担合同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朱XX、安XX连带支付徐XX工程款及相应逾期利息,驳回了徐XX对XX丙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程隆银律师通过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全面抗辩降低了法律风险,有效维护了XX丙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企业的巨额经济损失,也为企业后续工程分包业务的合规开展提供了法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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