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如下: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等,后者像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其次是职工权益,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再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
二、公司破产清算时,拖欠的工资该找谁要
公司破产清算时,拖欠的工资应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按顺序清偿职工的工资等费用。
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接管公司财产、处理债权债务等事务。员工需在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情况的材料,进行债权申报。
若员工的工资债权经确认后,破产财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仍有剩余,将优先支付员工工资。
三、公司破产清算时,原股东是否承担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时,原股东一般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股东已足额出资,且不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情形,通常无需额外担责。
但存在例外情况。若股东出资不实,即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出资,需补足差额,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若股东抽逃出资,要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滥用权利,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了解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之后,不少人会进一步关注两个紧密相关的问题:一是职工的工资、社保及经济补偿金在清偿中是否属于优先保障范围?二是普通债权人该如何准确申报债权才能不影响后续受偿?实际上,职工权益通常位列优先清偿序列,优先于普通债权;而债权申报需严格遵循法院公告的期限,提交完整证明材料,否则可能错过受偿机会。若你正面临公司破产相关事宜,对清偿顺序的具体适用、职工权益保障或债权申报细节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针对性解答,帮你理清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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