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清算时货款该如何追回
企业破产清算时,若想追回货款,可按以下步骤操作。首先,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相关证据。申报货款债权时,要提供合同、发货凭证、发票等能证明交易及欠款存在的材料。
若对管理人审查后的债权表有异议,可向管理人提出,若管理人不更正,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若货款有财产担保,可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普通货款债权属于普通债权,按法定清偿顺序受偿,即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等之后获得清偿。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
二、企业破产清算如何赔偿
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如下: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然后,依次清偿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比例分配。
例如,企业资产变现后,先支付破产清算的各项费用,如有剩余,优先支付职工工资等,再缴纳税款,最后对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偿债。需要注意的是,担保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若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该财产将用于优先清偿相应债权,但前提是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三、企业破产清算后账本如何处置
企业破产清算后,账本等会计档案的处置需遵循相关规定。一般而言,这些账本属于企业重要档案资料。
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包括账本在内的各类档案。通常,保管期限至少为十年。保管期满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可按规定销毁。
若账本涉及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等重要事项,即使保管期满,也不能随意销毁,应继续妥善保存,直至相关事项终结。
此外,账本的处置过程需有详细记录,以确保程序合规、透明,避免日后产生争议。管理人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财务制度要求,对账本进行妥善处置,保障破产清算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除了明确货款该如何追回,还有两个容易忽略的关键问题需重视:一是债权申报的时效。债权人必须在法院指定的申报期限内提交有效债权证明,逾期未申报可能丧失在破产程序中受偿的权利;二是清偿顺序的认定,若货款对应的债权有抵押、质押等担保,属于优先受偿债权,否则可能按普通债权比例清偿。不少债权人因不了解这些细节,导致货款追回受阻。如果您正面临企业破产清算时货款该如何追回的实际困扰,或是对债权申报流程、清偿顺序等仍有疑问,别让信息差影响权益,立即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高效推进货款追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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