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方财产损失,过错方应予以赔偿,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对方身体伤害,由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精神损害赔偿则是针对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精神痛苦而进行的赔偿。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另行起诉。
二、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申请
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需符合法定情形,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需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规定为由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若其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单独提起诉讼;一审时被告未提出,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一并裁判。
三、我国离婚损害可获赔偿的法定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定情形包括:重婚,即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遗弃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认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需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赔偿请求;作为被告,若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赔偿,可在离婚后单独起诉。
当我们厘清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之后,实际中还会涉及两个紧密相关的问题:一是哪些具体情形才能主张这项赔偿,二是赔偿金额该如何确定。比如,只有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非所有离婚都能主张;而赔偿金额则需结合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或物质损害大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没有统一固定标准。如果您正面临离婚纠纷,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赔偿条件,或想了解具体赔偿计算细节,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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