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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期间被诽谤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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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6 · 1913人看过
导读:诉讼离婚期间遭诽谤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先及时固定证据,如聊天记录等。情节较轻时,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等,对方拒绝可找单位、居委会调解。情节较重可报警,也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担责赔偿。若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构成诽谤罪,可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刑事责任。
诉讼离婚期间被诽谤该怎么办

一、诉讼离婚期间被诽谤该怎么办

诉讼离婚期间被诽谤,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要及时固定证据,比如收集诽谤言论的聊天记录、视频音频、书面材料等,这是后续维权的关键。

若诽谤情节较轻,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若对方拒绝,可向其所在单位、居委会等反映,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

若情节较重,可向公安机关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拘留、罚款。

还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若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可能构成诽谤罪,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诉讼离婚期间小孩被抢走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期间小孩被抢走,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应及时报警,向警方说明情况,报警记录可作为后续处理的证据。因为在离婚诉讼未终结、抚养权未确定前,双方均有抚养小孩的权利,一方擅自抢走小孩的行为可能扰乱正常生活秩序。

其次,可向法院反映该情况。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双方对子女的实际照顾情况。一方擅自抢走小孩的行为可能被法院认定为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同时,可请求法院在判决前就子女的临时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保障子女的稳定生活环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诉讼离婚期间人在外地怎么办

诉讼离婚期间人在外地,仍可参与离婚诉讼。若无法亲自出庭,可委托诉讼代理人,需向法院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一般的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无法出庭的原因和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意见。若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代为诉讼。此外,也可向法院申请线上开庭,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

诉讼离婚期间被诽谤该怎么办?除了要及时固定诽谤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还需注意这类行为可能干扰离婚案件的核心诉求推进。比如若诽谤涉及抚养权归属的不实陈述,需补充自身抚养能力的证据;若涉及财产状况的虚假诋毁,也需同步提交真实财产线索佐证。若不确定如何收集有效证据,或担心诽谤行为影响案件走向,别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梳理证据链,明确诽谤的法律追责路径,同时兼顾离婚案件的核心诉求,避免维权不当拖慢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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