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这位资深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至今执业已逾16年,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他拥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
在职业发展历程中,他担任着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其核心执业领域聚焦于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在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是刑事类型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他注重精准识别法律风险,坚守程序权利保障,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
二、主办案例
在山东省济宁市xx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中,该律师担任行XX的辩护人。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方式对外虚假宣传,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其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因为这关系到罪名定性是集资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检察院阶段阅卷后,发现证据对行XX不利,辩护人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行XX系从犯,即使认定主犯也应按其所参与犯罪承担责任,且其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定,行XX作为公司CEO,全面负责虚假外汇业务运营,参与核心环节,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等原因,依法不予从轻,最终判处行XX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在该案件中,律师精准识别法律风险,避免辩护方向偏差;坚守程序权利保障,确保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理性应对不利判决,为后续可能的上诉或申诉奠定基础,体现了刑事辩护的现实边界。
如需联系该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该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该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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