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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不加刑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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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3 · 2171人看过
导读:上诉不加刑是指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等上诉案件不得加重其刑罚。具体范围包括: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不得因改变罪名加重刑罚;数罪并罚案件,不得加重决定执行刑罚及某罪刑罚;缓刑案件不得撤销或延长缓刑考验期;原判无禁止令不得增加,有则不得增内容、延期限。不过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不受此限。
上诉不加刑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一、上诉不加刑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上诉不加刑指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其具体范围包括:一是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二审法院不得通过改变罪名加重刑罚;二是数罪并罚案件,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刑罚;三是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四是原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但检察院提出抗诉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此限制。

二、上诉不加刑在数罪并罚中适用吗

上诉不加刑原则在数罪并罚中适用。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在数罪并罚情形下,若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二审法院即便发现原判决量刑不当,也不能通过加重数罪并罚后的执行刑,或者在数罪中增加罪名、提高个罪的刑罚来加重被告人刑罚。不过,若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则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此时二审法院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三、上诉不加刑遇新的犯罪事实咋办

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若二审中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分不同情形处理。

若检察院未补充起诉新的犯罪事实,法院仅能在原起诉指控范围内审理,仍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

若检察院补充起诉新的犯罪事实,法院会对新事实与原犯罪事实一并审理。此时,不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法院可根据全案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可能加重被告人刑罚。所以,当发现新犯罪事实后,要区分检察院是否补充起诉,来确定对被告人刑罚的影响。

上诉不加刑原则旨在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利,那么上诉不加刑的具体范围是什么呢?它涵盖多种情况。比如,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即使原判量刑畸轻,也不得通过发回重审等方式变相加重被告人刑罚。还有,仅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同样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这一原则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你是否对上诉不加刑的其他相关问题也存在疑问呢?要是有,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上诉不加刑在不同场景下的具体适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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