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咸阳地区,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周耀东。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是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本科还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学术背景十分深厚。他还曾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以及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周耀东律师目前在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执业,是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
周耀东律师主要擅长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领域。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其中成功办理民商事合同领域案件147余件,在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案件方面尤为专精,同时在融资租赁、工伤、刑事等细分类型以及商事及执行领域也有突出的专业能力。从业以来,他独立办理案件180余件,案件办理结果及当事人反馈普遍较好。
下面我们来看看周耀东律师办理的一个典型案例。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支付了意向金,之后由其合作方D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沟通对接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同意以店内设备折价5万元抵偿部分欠租。然而,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面对这样的案件,周耀东律师精准地识别出核心争议焦点。在被告主体是否适格方面,他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对此明知且接受,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对于欠租金额是否属实,他主张应扣除已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并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影响经营,依法可减免部分租金。在资金占用利息是否成立上,他强调疫情期间属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严重受损,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且LPR四倍无法律依据。
在法院组织的开庭审理中,周耀东律师围绕这些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经过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
在这个案件中,周耀东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他精准聚焦“被告主体不适格”这一核心程序性抗辩点,有效动摇了原告起诉基础。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履约主体证据,证明C公司为真实合同相对方。针对欠租金额和利息主张,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有力实体抗辩。通过专业、高效的庭内外沟通,促使对方理性评估诉讼风险,切实维护了当事人A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承担不当债务。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西安的周耀东律师在民商事、合同等领域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是值得普通用户信赖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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