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介绍
孙伟伟律师拥有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专业知识扎实。他是山东(青岛)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以及律师代表,执业年限超过7年,在法律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的服务地区主要为山东青岛,办公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
孙伟伟律师执业以来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尤其擅长刑事控告、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他始终坚持“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此外,他还具备企业合规师(高级)专业能力证书,这进一步证明了他在法律专业领域的多面能力。在专业研究方面,他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展现了他在学术研究上的深厚造诣。
主办案例
下面为大家介绍孙伟伟律师办理的一个典型案例。犯罪嫌疑人刘XX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吵,民警到现场处理。处理完毕后,刘XX上前阻拦民警离开,实施了拉拽、殴打民警面部、嘴部等行为。民警出示警察证警告后,刘XX仍继续拖拽,还用土块砸民警车、推搡民警、用土块摁压民警面部,随后被民警控制。刘XX因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孙伟伟律师接手此案后,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分析。他认为本案的核心在于判断行为人行为是否具有暴力性。通过查看案发当时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民警笔录以及现场监控录像,孙律师判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在一定程度上妨害了民警执行公务,但不具有给民警造成伤害的危险性,依法应将其行为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同时,孙律师提出刘XX犯罪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依法可做不起诉处理。
此外,对于袭警罪、妨害公务罪是否需要取得被伤害民警或执行公务人员的谅解书这一有争议的问题,孙律师积极与办案人进行沟通。他明确指出,袭警罪、妨害公务罪保护的不是警察、执行公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这类案件的被害人不是警察以及执行公务人员,所以本案不需要取得谅解书。
最终,在孙伟伟律师的努力下,本案争取到了酌定不起诉的结果,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就办理终结,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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