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昭通的法律服务领域,程隆银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他拥有本科学历,在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已执业逾11年,作为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同时还是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承办过200多件案件。程隆银律师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理念,在为当事人服务的过程中,始终将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作为行动准则。
程隆银律师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建筑工程等。在建筑工程领域,他曾成功处理过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当时,被告XX丙公司与XX乙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多份《劳务合同》承接昆明相关工程,之后XX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劳务分包给朱XX、安XX。朱XX又与原告徐XX签订《联合施工协议》,将XX号路电力管道安装工程分包给徐XX施工。工程施工中监理单位提出质量整改要求,XX丙公司也出具了整改承诺。朱XX、安XX与徐XX结算后,尚欠工程款未结清,徐XX将XX丙公司等诉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主张朱XX借用XX丙公司资质施工构成挂靠关系,要求XX丙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XX丙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程隆银律师与杨XX律师共同代理此案。程隆银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他通过提交相关证据,明确XX丙公司与朱XX、安XX是劳务分包关系而非挂靠关系;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XX丙公司不应承担连带付款责任;针对工程质量与付款条件进行抗辩,提出徐XX主张全额付款及逾期利息的条件尚未成就;同时强化证据链支撑,证实XX丙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存在过错。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认定XX丙公司与朱XX、安XX并非挂靠关系,XX丙公司不应承担合同责任,判决朱XX、安XX连带支付徐XX工程款及逾期利息,驳回了徐XX对XX丙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程隆银律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成功反驳了徐XX关于“挂靠关系”的主张;坚守合同相对性原则,维护了XX丙公司的合法权益;全面抗辩降低了XX丙公司的法律风险,高效地帮助XX丙公司摆脱了无法律依据的连带付款责任,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也为企业后续工程分包业务的合规开展提供了法律参考。
程隆银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在昭通地区的法律服务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刑事辩护、婚姻家事,还是劳动工伤、建筑工程等领域的案件,他都能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法理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值得普通用户信任和选择的昭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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