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追诉期起算点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追诉期起算点分两种情况。一般情形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犯罪之日指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比如公司人员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完成转移控制财物时,该日即为起算点。
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连续状态是指基于同一或概括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且触犯同一罪名,如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以最后一次侵占行为结束之日起算追诉期;继续状态则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若行为人持续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从其结束非法占有状态之日起算追诉期。
二、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是职务行为
职务侵占罪中认定职务行为主要看以下几点:首先,需看行为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职务身份,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次,行为要与职务存在内在联系。包括利用职务所赋予的权力、机会、便利等实施相关行为。例如,利用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侵占财物。若仅是利用工作环境熟悉等非职务赋予的便利,不属于职务行为。再者,行为目的应与职务有一定关联,通常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或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等与职务相关的不当目的。最后,从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综合判断是否与履行职务相关。比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履行职务的名义实施侵占行为等。若行为明显超出职务范畴,则不应认定为职务行为。
三、职务侵占罪是否属于刑事自诉
职务侵占罪一般不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而是公诉案件。
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这类犯罪行为侵犯的是单位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即如果职务侵占罪的犯罪行为是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有明确的合同约定等民事法律关系引发,且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犯罪嫌疑人有告诉权,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后,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在探讨职务侵占罪追诉期起算点是怎样的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它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追诉期从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并且,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你对职务侵占罪追诉期起算点的具体应用还有疑问吗?比如在一些复杂的犯罪持续状态下该如何准确判断追诉期起算点。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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