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不得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不得离婚的情形主要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另外,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同时,如果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一般也不会判决离婚。在诉讼离婚中,若一方主张感情未破裂且能提供相应证据,法院会综合判断,若认定感情未破裂,会驳回离婚诉求。总之,法律出于对特定时期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以及维护婚姻关系稳定的考虑,规定了这些不得离婚的情形。
二、夫妻双方不合适如何离婚
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状况、财产及子女情况等综合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三、夫妻双方不见面可以签离婚协议吗
从法律角度看,夫妻双方不见面也可签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书面约定。可以通过邮寄、电子传输等方式签署。比如,一方起草好离婚协议后,通过快递寄给另一方,另一方签署后再寄回。采用电子传输方式时,需确保传输过程安全可追溯,如通过可靠的电子签名平台,双方按平台流程操作完成签署。不过,即便签了离婚协议,仍需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共同去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所以不见面签离婚协议可行,但最终仍需履行法定离婚登记程序。
在了解夫妻双方不得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后,我们知道法律出于对婚姻稳定及特殊情况的考量,设置了相应规定。比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那如果在这些特殊时期,婚姻关系中出现了其他复杂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该如何处理呢?若您对此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妥善应对婚姻中的各种状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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