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能加上补偿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加上补偿条款。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基于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补偿的原因多种多样,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付出较多,包括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或者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为弥补对方精神或物质损失而给予补偿。只要补偿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补偿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离婚后,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二、离婚协议书能公证负债人吗
离婚协议书本身不能公证负债人。离婚协议书主要是对夫妻双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约定的文书。
若要证明负债人,可就债务相关的具体事实,如借条、借款合同等债权债务凭证进行公证。离婚协议书中对债务的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即便离婚协议中约定某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承担债务后一方可依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所以,仅靠离婚协议书无法公证负债人,若要明确负债人及债务情况,需对相关债务凭证进行公证。
三、离婚协议书能更改抚养权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抚养权。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通过签订新的抚养权变更协议确定新的抚养权归属及相关抚养安排,该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主张变更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在审理后,根据是否存在法定变更情形来判决是否支持变更。法定情形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总之,双方可以协议更改,无法达成协议时可诉讼解决。
在探讨离婚协议书能否加上补偿时,要明确这取决于多种因素。比如双方的协商意愿、经济状况以及离婚的具体情形等。若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或因离婚导致生活困难等,是有可能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补偿条款的。但补偿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等都需要双方仔细斟酌并达成一致。如果您对于离婚协议书中补偿相关的具体操作、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帮您在离婚相关事宜中做出更妥善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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