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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和军人怎么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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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6537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虽然军人离婚存在特殊性,但是军人离婚也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

配偶和军人怎么办理离婚?

由于军人身负保家卫国的责任,长期的居住在部队,和妻子两地生活,缺少沟通,感情破裂,容易离婚。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是给予保护的,那么和军人怎么办理离婚,具体有需要哪些材料?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和军人怎么办理离婚

《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十一、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十二、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申请再婚复婚的,须持离婚证件。

二、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是给予保护的,如果长期两地生活,一方想离婚。那么,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材料?请看下面介绍说明:

根据我国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一寸照片两张。

(二)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三)本人的结婚证;

(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我国法律保护军人的婚姻,如果军人无过错,非军人方提出离婚,军人一方不给手续,是不予离婚的。如果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至于配偶和军人怎么办理离婚,上文中也做出了讲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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